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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友A喜歡上她的同事,但這位同事已有論及婚嫁的女友,所以A只能將這份感情放在心中。然而兩人既是同事,每天都得見面,這樣的情況對A而言是種煎熬,她必須若無其事的跟他打招呼,小心翼翼,令她倍感痛苦,真想若能永不相見就能解脫了。
無獨有偶,好友B已有論及婚嫁的男友,但她最近卻喜歡上一個只見過幾次面的男生,她說那是種無法解釋的悸動。然而因為某些原因她跟他再見面的機會已微乎其微,她也知道兩人是不可能有未來的,但她還是好想可以見到他,跟他說說話。
A說,明知不可能在一起,卻要每天相見,多令人傷心。
B說,雖然不可能在一起,但如果可以見個面、說說話,就心滿意足了。
A說,不見面,久了感覺就會淡掉,才能遺忘。
B說,好久沒見到他,但她更想念他了。
A說,怕有一天會管不住自己,會將心事洩露出來。
B說,她永遠不會告訴他,如果有再見面的一天。
見與不見,看法如此分歧。
或許不是見與不見的問題,而是愛情本身就是個難題。
愛情原本就難以純粹。
A與B考慮的是自己與對方身邊的人,所以不能勇敢。
是相遇太早還是相見恨晚呢?
也許張愛玲的〈愛〉可以解答:
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,於千萬年之中,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裏,沒有早一步,也沒有晚一步,剛巧趕上了,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,惟有輕輕地問一聲:「噢,你也在這裏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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