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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友A喜歡上她的同事,但這位同事已有論及婚嫁的女友,所以A只能將這份感情放在心中。然而兩人既是同事,每天都得見面,這樣的情況對A而言是種煎熬,她必須若無其事的跟他打招呼,小心翼翼,令她倍感痛苦,真想若能永不相見就能解脫了。

無獨有偶,好友B已有論及婚嫁的男友,但她最近卻喜歡上一個只見過幾次面的男生,她說那是種無法解釋的悸動。然而因為某些原因她跟他再見面的機會已微乎其微,她也知道兩人是不可能有未來的,但她還是好想可以見到他,跟他說說話。

 

A說,明知不可能在一起,卻要每天相見,多令人傷心。

B說,雖然不可能在一起,但如果可以見個面、說說話,就心滿意足了。

A說,不見面,久了感覺就會淡掉,才能遺忘。

B說,好久沒見到他,但她更想念他了。

A說,怕有一天會管不住自己,會將心事洩露出來。

B說,她永遠不會告訴他,如果有再見面的一天。

 

見與不見,看法如此分歧。

或許不是見與不見的問題,而是愛情本身就是個難題。

愛情原本就難以純粹。

AB考慮的是自己與對方身邊的人,所以不能勇敢。

是相遇太早還是相見恨晚呢?

也許張愛玲的〈愛〉可以解答:

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,於千萬年之中,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裏,沒有早一步,也沒有晚一步,剛巧趕上了,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,惟有輕輕地問一聲:「噢,你也在這裏嗎?」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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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ichiskyf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